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其计算公式及解读公布如下:
一、2023年度月交纳党费计算公式
2023年度月交纳党费计算公式为:党费=(固定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扣减数-个人所得税)*计费比例。
二、2023年度月交纳党费计算公式解读
(一)根据《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第二章第四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规定,2023年党员月交纳党费计算按党员2023年1月工资数据核定,核定后本年度一般不变动。
(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参考区内高校做法,固定工资收入为:固定工资收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
(三)五险一金扣减数按照自治区社会保险局各项社保费扣缴比例执行,具体扣减为:
A编人员五险两金扣减数:失业保险(固定工资收入*0.5%)+医疗保险(固定工资收入*2%)+住房公积金(固定工资收入*12%)+养老保险(固定工资收入*8%)+职业年金(固定工资收入*4%)。
B编人员五险一金扣减数:失业保险(固定工资收入*0.5%)+医疗保险(固定工资收入*2%)+住房公积金(固定工资收入*12%)+养老保险(固定工资收入*8%)。
注: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个人无须扣减。
(四)个人所得税按照最新个税规定执行。
(五)根据《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六)根据《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