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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品牌】“艺鸣”艺术支教学生守则

作者:教师党支部时间:2023-08-08点击数:



一、认真学习支教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支教的目的,端正态度,切实做好支教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坚决反对“三股势力”,牢固树立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阵地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三、服从学校和地区教育局的分配安排,在指定学校支教,不准通过不正当手段或理由私自调整。

四、严格遵守支教学校校规校纪,服从支教学校的领导、指导教师管理;支教工作时间按当地学校规定执行,病、事假及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五、与我校指导教师、支教小组组长随时保持联系。有特殊情况及早告知支教学校负责人和我校指导教师,通过正当渠道维护个人权益,不使用过激言语和行为。

六、对实习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指导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不能要求实习学校给予额外的物质或经济补助补贴。

七、保质保量地完成支教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妥善保管教案支教周记、图片等材料,支教结束后及时上交所在班级

八、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言行举止、作风修养、衣着穿戴都应为人师表。以满腔的热情关心和教育学生,以和蔼、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

九、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住房和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借实习学校的东西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要赔偿。

十、支教期间,学生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因工作压力、情感问题等带来的心理异常造成的自杀、自残、自伤等伤害由学生个人承担。

十一、不得体罚,侮辱、殴打学生或教师,不得与师生、当地居民谈恋爱,违者将严肃处理。

十二、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禁止穿戴宗教服饰和观看与传播宗教宣传及暴力恐怖音视频。

十三、禁止参与吸毒、赌博等活动;支教期间不得进入酒吧、网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严禁吸烟、酗酒、组织同学聚会喝酒;严禁参加游泳、拳击、登山等危险性活动;严禁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或伤害他人各种活动。

十四、服从住宿管理,禁止在校内外租房居住,禁止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和异性朋友。

十五、禁止在受援学校内组织、代理旅游业务;不得私自组织或参与无安全保障的各类活动,禁止私自包车出行和外出游玩,严禁到水库、塘坝、河流等无安全保障的场所游泳。

十六、支教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喝酒聚会。

十七、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行举止、作风修养,穿着得体、为人师表。

十八、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住房和办公室的整洁卫生。借用受援学校的东西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要赔偿。

十九、注重与其它同学团结一致、彼此关心、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大胆创新、发挥才干,努力以优异的表现赢得支教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的认可和肯定,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二十、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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