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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规程

作者:时间:2011-03-13点击数:

转自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管理中的核心问题。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学校实现自我约束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强化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善以系部为基础,教师为主体,管理为纽带的校、系部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有序地开展,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系统、有序地搜集、分析有关教学的各种信息、资料,掌握教学运行状态,检验教学效果,预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同时对学校、系部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作出评价,为改进教学工作,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实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依据学校所制定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质量标准,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和评估,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调控和优化教学过程,为学校和教学管理部门提供教学管理决策依据。
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教风和教学效果、学生的学风和学习效果、教学的组织和管理、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教学质量监控的重点是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五条 教学质量监控的方式主要有定期与随机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督导听课、校系部教学工作评价等。
第二章 监控体系
第六条 校级的教学管理工作以宏观管理为主,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以系部为主,逐步建立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为主线、以系部为基础、以教师为主体、以管理为纽带的校、系部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由教学管理、教学信息和教学督导三个子体系构成:
(一)由学校——系部——教研室——教师(学生)的垂直管理线组成;
(二)由领导、教师、学生信息员组成信息网络;
(三)由校、系部两级督导员组成。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七条 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系部、教研室以及学生班级等组成的网络负责。各部门都要树立质量意识、全员参与意识。
第八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九条 学校教务与科研管理处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完善和实施;
(二)监督各管理、工作机构对教学质量监控的执行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制度;
(四)每学期在开学、期中、期末组织教学检查;
(五)落实校督导听课并整理和汇总听课意见,安排学生评教工作并汇总评教结果,组织系部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并汇总教学质量信息,对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六)组织对系部执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全校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七)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八)组织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核;
(九)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条 系部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工作机构,系主任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系部要强化教学质量管理职能,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为:
(一)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要求,针对本系部自身特点,制订系部教学质量监控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学校规定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按时向教务处提交检查报告或总结;
(三)按学校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评教、系部领导评教、同行评教等教学评价工作;
(四)建立健全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加强管理,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报告制度;
(五)建立健全系部督导队伍,充分发挥系部督导的作用;
(六)根据学校安排,具体实施对系部教学工作的评价。
第四章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 理论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为:
(一)备课环节的质量监控:包括对教师授课的讲稿或教案、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志等教学基本文件和教学手段、方法选择等内容的质量监控;
(二)课堂教学的质量监控:包括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仪表仪态、教学规范、责任心、教学内容、教学进度、重点难点处理、课堂控制、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质量监控;
(三)课外作业和辅导的质量控制:包括对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评分和辅导答疑的内容、时间等的监控。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环节质量监控的基本任务为:
对实训(验)教学内容和体系是否符合教学计划的要求,综合性、操作性实训(验)课程的比例、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的质量监控,重点监控教学实训(验)、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安排等内容。
第十三条 考试环节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为:
对考试课程、考试方式的确定,课程考试试卷的命题与制作,题库建设,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试卷评定,试卷分析,成绩登录和试卷归档管理等的监控。
第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质量监控的任务为: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论文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等的检查和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评估。
第五章 监控方式
第十五条 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学检查分为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检查重点分别为: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设施到位情况、教材到位情况等;
(二)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学习情况、教师授课质量情况,以及系部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情况、课程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是否按教学计划要求进行的情况;教师执行授课计划的情况、教学文件、教学成果、试卷、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资料是否按要求和规定进行归档、管理等内容;
(三)期末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系部期末考试准备工作、考场纪律等情况。
第十六条 系部教学工作评价
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任务是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系部的教学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系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自评或互评。
第十七条 公众监督
公众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教学督导及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等手段对教学的各主要环节实施监控。
第六章 信息反馈与处理
第十八条 教学检查、评教等教学质量信息经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分类、汇总后,应反馈给相关系部、部门或个人,作为分析、改进教学质量的依据。
第十九条 系部或个人在获得要求改进教学质量的相关信息后,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将有关质量信息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各系部应根据本规程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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