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教〔2020〕23号
关于拟对我系外聘教师曾宇龙予以解聘的公告
各办公室、教研室:
根据《桂幼师〔2020〕8 号关于印发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桂幼师〔2020〕8 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文件规定,学校未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对校园进行封闭管理。我系音乐教研室外聘教师曾宇龙同志在明确知道学校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情况下,因视频剪辑等工作,多次在无请假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带学生外出。曾宇龙老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校疫情防控精神,经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予以解聘。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艺术系办公室李老师联系:0771-5875029。
特此公告。
艺术系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