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艺教〔2019〕19号关于做好艺术系设计实训中心维护常态化的通知

作者:童健时间:2019-11-27点击数:

艺教〔201919


关于做好艺术系设计实训中心

维护常态化工作的通知


各办公室、教研室:

根据学校实训室管理规定,艺术系设计实训中心应做好维护常态化工作,保证实训室正常运转使用,现通知如下:

一、实训室出入

除经授权的实训室管理员、授课教师和班级管理员外,其他人员非授课时间进入实训室需经管理员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持有门禁卡或实训室钥匙的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二、实训室维护

(一)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设备的清洁,及时进行清洁工作,严禁将各种食物、饮用品带入实训室,在实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及吸烟。实训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

(二)实训室使用前请填写好实训室使用登记。

(三)进入机房后必须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计算机桌面不允许存放资料,请在指定E盘下新建以姓名+学号命名的文件夹存放个人文件。

(四)不得在实训室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实训室设备上玩游戏;不得使用实训室设备超过学校规定的晚归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员提出申请。

(五)禁止碰动机器后面的网络电缆线、电源线、电源插座;禁止私自拆卸配件、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如使用笔记本电脑需要电源的请自带排插在墙面取电。

(六)如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指导教师安排。

(七)实训室使用结束后,教师端请使用管理软件整体关机,学生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教师确定后离场;实训室每周安排人员进行清扫。

(八)学生要养成利用电脑管家及其他软件进行维护电脑的习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三、其他

以上条目请遵照执行,因不安要求使用实训室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艺术系

20191126



  • 附件【附件一.pdf】已下载


幼专音乐舞蹈学院电话:0771-5875029 5875215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