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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教〔2017〕26号关于艺术系组织2019届毕业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童健时间:2017-12-23点击数:

艺教〔201726

 

关于艺术系组织2019届毕业生

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办公室、教研室:

经教务与科研管理处与新华社广西分社协商,确定在20171222日为我校南宁校区2019届(2016级)大专毕业生进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为做好此次拍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本次拍摄对象为我校2019届(2016级)大专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地点

拍摄日期:1222日星期五

拍摄地点:艺术楼一楼舞蹈实训室(一)

各班拍照次序时段如下表:

班级

人数

拍摄时间段

16播音主持1

19

14301440

16动漫制作1

15

14301440

16儿童空间1

33

14301440

16儿舞编导1

40

14401450

16美术教育1

29

14501500

16美术教育2

28

14501500

16数媒设计1

21

15001510

16舞蹈表演1

30

15001510

16舞蹈教育1

32

15101520

16舞蹈教育2

41

15101520

16艺术设计1

23

15201530

16音乐表演1

36

15301540

16音乐教育1

45

15301540

16音乐教育2

54

15401550

三、提供照片、数据及信息服务

新华社将为参加拍摄的毕业生提供照片一版,每版2×8(毕业证唯一可用照片);同时,新华社将向我校学籍管理部门提供作为学历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数据。

四、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1、图像信息采集费及信息服务费为15/人(含图像综合信息采集费、照片制作费及学生上网校对信息等的信息服务费)。

2、请122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拍摄款收齐后支付宝面对面转账给教学秘书,全系将统一转账至学校指定账户。

五、注意事项及对学生的要求

(一)拍摄的着装及容貌要求

进行照片拍摄时,要遵守以下要求:

1.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着制式服装,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最好穿着有领上衣,现场不能互换衣服,以免影响拍摄进度;

2.脸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

3.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

4.不要化浓妆,不配带过多首饰。

(二)拍摄的秩序要求

1、各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带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拍摄,以班为单位,按安排好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拍摄地点排队待拍

2、因照片拍摄时间紧,速度快(300/小时左右),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前着装,按学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拍照。逾期不到场,恕不等待,当天亦不补拍。

3、指定2名班干做好拍照组织、按学号次序排队、按时拍照工作。

4、拍摄时,请同学们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要喧哗、拥挤。

特别声明:因学生不按时拍照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艺术系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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