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艺术系第一党支部党员在艺术楼204深入学习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员教师良好的工作环境割除杂草,为党员教师全面成长涵养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
学习由支部书记张爽主持,纪检委员董基玲带领全体党员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特别是重点学习了第七条关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时,十一种问责情况;以及第八条关于对党组织问责的四种形式。
支部党员谈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李静书记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每位党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履行,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检查,不断增强组织纪律和党性修养。